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136号)的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度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需要依托学校现有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智库)申报,重点以培养青年学术骨干,围绕我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千亿级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创新需求,结合学校重点建设专业领域,夯实现有研究领域,开展新的研究方向。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的第一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应为重点实验室室(工程研究中心、智库)建设主要参与人员(科技处认定)。
2.第一申报人可根据平台建设的研究方向和前期研究基础,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3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不得超过9人。
4.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2万元/项,理工农医类项目资助金额4万元/项。资助资金视项目申报质量和数量可适度调增。
5.第一申报人年龄应该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教师。
6.本年度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每个平台至少支持1项。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完成时限要求。项目要求原则上在正式下发批准立项文件起2年内完成(起始时间为5月1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下拨科研经费,并从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课题。延期结题的项目在该项目结题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2结题标准见附件。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原则上需符合《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具体要求比照《2024年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标准表》(附件5)中面上项目的结题标准,并填写项目协议书。
四、申报材料
1.《2024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WORD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式一份。要求《评审书》和佐证材料不超过30个页码(含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评审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均以申请人的名字命名。
2.《2024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3.学术承诺书(附件3)以“申请人姓名-学术承诺书”命名,需要电子签名,电子版一式一份。
4.项目协议书(附件4)以“申请人姓名-协议书”命名,电子版一式一份。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所有材料请平台依托的二级单位经平台学术委员会初审合格后,将汇总好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到科技处邮箱,科技处将组织评审。
2.报送时间:2024年5月7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邮箱:lkykjc@163.com。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孟令宇43164042 18341496399
赵泽凌 43164046 13050292170(82170)
5.每个项目的电子版材料不得超过7M。
科技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