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完善我校2023年论文、著作统计数据;满足教育部“数据采集”和省教育厅“绩效考核”以及“科研诚信数据库”等工作要求,现对统计工作要求如下:
1、统计时间范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教职工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
2、论文只统计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著作按主编统计。
3、统计的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和论文首页电子版,检索论文需提交检索证明电子版;统计的著作需提交著作封面。
4、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统计表和相关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邮箱:qqmg@163.com。
5、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曲明罡,手机:13104143309。
附件1: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论文统计表。
附件2: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著作统计表。
科技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