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8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首批启动2024年度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和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

  ——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  支持毕业三年以内的博士研究生围绕四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生命健康等重点任务中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支持自由探索和勇于原创,培育储备一批科研人才。

  ——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  分为面上项目和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两类。面上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围绕四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生命健康等重点任务中的科学问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凝聚、培养和稳定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二、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自然科学基金”进行申报。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00至2023年12月27日15:00(学校审核),项目申报人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有年龄要求的,需要上传身份证明,有学历要求的需要上传相应的学历证明。系统中如有可行性报告、预算说明书等相关模块,请务必按照系统有填写并上传。逾期将不再受理。

2.各二级单位应当有序组织申报,并开展项目的论证工作。报送科技处时,需要提供项目申请人纸质材料一份(附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

3.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在完成科技厅成果的要求基础上,

  应当取得不低于《辽宁科技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成果

  业绩表(2023版)》中B+C类的业绩。并填写项目协议书。

  四、有关要求

  (一)首次申报的用户需网上注册二级用户(项目申报功能)账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后续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验收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二)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学术承诺书。

  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关于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须是2021年1月1日(含)之后获得博士学位(包括博士后),男性申请人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科技工作者年龄放宽2岁)。

  3. 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面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关于申报限制。

  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应急攻关类、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创新联合体项目、农村科技特派计划项目不在限项范围)。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一般不得超过2个。

  (五)关于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4年1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六)关于经费强度。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财政经费拟按5万元定额支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项目财政经费拟按8万元定额支持。

  (七)关于经费使用。

  按照《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财教〔2022〕142号)相关规定,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经费使用需要按照《辽宁科技学院“包干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辽科院发〔2023〕62号)进行管理。

(八)未尽事宜请参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令宇43164042   赵泽凌43164046

邮箱:lkykjc@163.com

注:所有需要单独提交科技处的材料请二级学院派专人报送,不接受教师个人单独报送。

提交材料目录:

1.《2024年辽宁省科技厅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2024年辽宁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项目汇总表》。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科研承诺书以“申请人姓名-科研承诺书”命名,需要电子签名。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4.项目协议书以“申请人姓名-协议书”命名,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两份。

5.项目申请书(附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份。

附件:

1.《2024年辽宁省科技厅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1)

2.《2024年辽宁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3.科研承诺书(附件3)

4.项目协议书(附件4)

5. 辽宁科技学院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业绩表(2023版)

 

  科技处

  2023年12月18日

 

学院地址:辽宁科技学院 智慧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