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3年度项目分为重点攻关项目(含智库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含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和智库项目)和青年项目(含滚动支持项目)三类。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不包括教改和思政课题。
(一)重点攻关项目(含智库重点项目):
1.重点攻关项目支持高校针对辽宁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改革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的重点产业,凝练科学问题、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案要突出特色与创新,明确技术路线和预期成果,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
2.智库重点项目支持高校立足党和国家科技事业发展需要,聚焦辽宁经济谁高质量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研究内容应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研究结果要有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3.项目负责人应该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项目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通过科研团队的带动,形成独特优势。已具备该项目前期重要的研究成果发布中(检索论文录用、发明专利获批、人文社科类中文核心期刊录用等)。
4.项目必须依托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申报。所有项目简介中,学校意见栏中需要有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证明。
5.项目负责人一般在项目中期检查时能够具备完成项目业绩的必要条件。
(二)面上项目(含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和智库一般项目):
1.面上项目支持高校面向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为辽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源头供给。
2.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支持高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校际、校所、校企、校地合作,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该项目的申报须与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部门联合申报,其中联合申报的企业应为省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校与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联合申报。该项目的结题一般应该有技术服务(横向)项目作为结题成果之一。
3.智库一般项目支持高校围绕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研究内容应均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研究结果呢狗服务我省科学决策。
4.项目主持人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可以根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
(三)青年项目:
1.项目以激发高校青年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负责人应有一定科研学术潜力,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在岗人员。
3.滚动支持项目经省教育厅专家论证评估,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第一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第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及前期研究基础,自行拟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
3.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人员的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3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需要吸纳我校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不得超过9人。
4.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1.5万元/项,理工农医类项目资助金额3万元/项。重点攻关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3万元/项,理工农医类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资助资金视项目申报质量和数量可适度调增。
5.第一申报人年龄需在5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本次立项以下人员不准予主持申报:
重点攻关项目(含智库重点项目):(1)正高级职称教师;(2)主持省级以上(含市厅级)在研项目的(不含校际合作项目)。
面上项目(含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和智库项目):(1)正高级职称教师;(2)主持有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在研项目的(不含校际合作项目);(3)既往主持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以上(含2项)的;(4)主持教育厅项目结题不足2年的。
青年项目:(1)主持有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在研项目的(不含校际合作项目)的;(2)既往主持过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以上(含2项)的;
7.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学术承诺书。
8.学校优先支持方向
(1)优先支持研究方向及与其成果对学校硕士学位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业领域建设、学科团队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能起到明显支撑作用的项目。
(2)优先支持产学研紧密结合,有一定转化应用前景,有利于推动学校科技服务社会,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项目。
(3)优先支持教学一线教师,尤其是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主持或参与的项目。40周岁以下教师立项占比原则上不少于本年度立项总数的25%。同时,加大对女性科研人员的立项支持力度。
(4) 优先支持具有自主创新性,有潜力承接更高层次科研课题,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的项目。
9.为确保重点攻关项目的申报质量,学校将对申报该类别的项目严格评估,申报质量不高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坚决不予立项。本次申请,重点攻关项目(含智库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含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和智库项目)可以兼报。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完成时限要求。项目要求原则上在正式下发批准立项文件起2年内完成(起始时间为9月1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下拨科研经费,并从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课题。延期结题的项目在该项目结题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2.各项目的教育厅结题标准见附件。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原则上需符合《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具体要求可见《2023年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标准表》(附件5),并填写项目协议书。
四、申报材料
1.《2023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书》(附件1)WORD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式一份。要求《评审书》和佐证材料不超过30个页码(含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评审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均以申请人的名字命名。
2.《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3.学术承诺书(附件3)以“申请人姓名-学术承诺书”命名,需要电子签名,电子版一式一份。
4.项目协议书(附件4)以“申请人姓名-协议书”命名,电子版一式一份。
5.项目简介(附件7)以“申请人姓名-项目简介”命名,电子版一式一份。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所有材料请各二级单位初审合格后,将汇总好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到科技处邮箱,科技处将组织评审。
2.报送时间:2023年8月14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邮箱:lkykjc@163.com。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孟令宇43164042 15041489618
赵泽凌 43164046 13050292170(82170)
5.每个项目的电子版材料不得超过7M。
科技处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