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辽宁科技学院关于人才引进政策及待遇的有关规定》(辽科院发〔2023〕22号)、《辽宁科技学院关于调整人才引进政策及待遇的有关规定》(辽科院委发〔2021〕31号)《辽宁科技学院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18〕36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科技队伍建设,做好科研团队培育,促进科技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开展科技创新,学校决定启动辽宁科技学院2023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检查及2024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3年博士科研基金项目检查
项目负责人填写《辽宁科技学院科技计划(纵向)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6),二级学院签署审核意见报送科技处。研究成果已经达到研究期基本业绩或者基本业绩60%以上的,可以申请拨付第二批资助资金。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盖章)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打包以“XXX学院2024年校博士基金检查材料”命名。
二、2024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已经获得博士(后)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周岁)的在岗教师(2024年新入校博士本次可按要求参加项目申请,待学校人事处完成相关录用手续后视情况批复项目);
2.已获得过学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予以立项;
3.注意事项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重复资助,特提醒申请人注意:同一单位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申请人不能作为参与人参与其它项目的申报。同时,为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申请人需要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
4.项目经费预算请严格按照辽宁省及学校有关科研经费管理文件执行。资金预算按照两年编制,经费编制类别为设备费和业务费。资助资金数额:自然科学类3-5万元、人文社科类2-3万元;优秀博士:自然科学类10-15万元、人文社科类3-5万元(依据引进时的文件和所签订的协议确定)。
(二)、项目要求
1.选题方向符合下列之一者优先:
(1)优先支持研究方向及预期成果对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学科(主)方向建设、学科团队和科研团队建设能起到明显支撑作用的项目。
(2)优先支持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有一定转化应用前景,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项目。
(3)优先支持具有自主创新性,有潜力承接更高层次科研课题,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的项目。
(4)研究领域及其成果有利于申报辽宁省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
(5)校、政、企合作开展的项目。
2.通过学校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的各级各类竞争性计划科研项目,如没获得立项批准,若满足申报条件,将优先获得立项。
3.原则上可在2-3年内完成预期目标的项目。
4.在研究期间,项目原则上取得的基本业绩为:
资金额度 类别 |
3万元 |
5万元 |
15(10)万元 |
免结题 |
自然科学类 |
B+D或2C+D |
B+C或3C |
B+C+D或3C+D |
A+C |
资金额度 类别 |
2万元 |
3万元 |
5万元 |
免结题 |
人文社科类 |
B或2C |
B+C或3C |
B+C+D或3C+D |
A+D |
其中主持人必须取得的最低业绩为:
资金额度 类别 |
3万元 |
5万元 |
15(10)万元 |
免结题 |
自然科学类 |
B或2C |
B或2C |
B+C或3C |
A |
资金额度 类别 |
2万元 |
3万元 |
5万元 |
免结题 |
人文社科类 |
C |
B或2C |
B+C或3C |
A |
三、申报安排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辽宁科技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立项协议书》(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项目汇总表(附件5),由分学术委员会完成审核后连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盖章)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打包以“XXX学院2024年校博士基金申报材料”命名。
电子邮箱:lkykjc@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联系人:
孟令宇 43164042
赵泽凌 43164046
科技处 人事处
2023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