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2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认真填写《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书》。在《申报书》中勾选对应的课题类型选项,未勾选的项目不予参加后续评审。根据课题类型选定研究方向,自行细化研究颗粒度及确定研究课题题目。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是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的重要举措,申请人需要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

3.本次申报工作前期只需报送电子版材料(实名申报书、匿名申报书,汇总表,科研承诺书)至科技处邮箱lkykjc@163.com。待确定立项名单后再报送纸质版签订项目任务书。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5.本批次智库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资助类项目3项。无资助项目2项(申报时勾选只立项无经费条件并同意调剂立项结果)。

6.本批次智库项目拟于2023年10月底前进行结题验收。

7.项目负责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二、项目管理方式

省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签订项目任务书并给予经费支持。经费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分两次拨付,确定立项后拨付全部经费的60%保障项目运行,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40%经费。经费的管理使用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验收通过并提交全部结题材料后,由省科协出具结题证书。延期结题或不合格整改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未完成结题验收工作的项目将不再支付剩余经费。

项目研究成果归属省科协,省科协将择优以《科技工作者建议》专报形式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公开发布。同时各项目负责人也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报送或在有关刊物上发表,但需注明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同时将采用情况经科技处报省科协。

三、其它具体事宜请参阅辽宁省科协《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的通知》(附件1)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令宇

联系电话:43164042 

附件1:辽科协办发《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书

附件3:2023年度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

         科技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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