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教育厅2020、2021年度科研项目结题的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22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教办发〔2021〕28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有关工作计划,科技处拟组织2020、2021年度的教育厅项目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要求

本次结题范围包括: 2020、202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2020、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

( 一)2020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二次结题。

(二)202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三)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主持人请填写好专项结题一览表和结题审批书,(电子和纸质版各一份)。

2.2020、2021年度所有项目验收要求按照立项时的协议,需要达到相关的业绩条件,(详见附件4、附件5)。

3.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形式及纸质版装订方式请参阅附件6的要求。

二、 科研诚信要求

1.存在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撤销项目并退回项目资金。

2.结题验收结果及所有结题材料需在学校公示不少于 5 天。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23年9月6日(周三)下午14: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科技处(勤公楼313室)

3.联系人:  孟令宇:43164042   赵泽凌:43164046

4.电子邮箱:lkykjc@163.com

 

 

 

科技处

2023年7月22日

 

 

学院地址:辽宁科技学院 智慧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