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辽宁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细则(暂行)》(辽财教规〔2021〕6号)以及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农业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引导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农业领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聚焦“藏粮于技”,推进种业科技创新,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创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聚焦“藏粮于地”,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开展黑土地高效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创建提供东北地区多种土壤保墒培肥解决方案的“辽河模式”。
二、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申报时间及提交材料
1、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12:00前,申报者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并上传相关附件。有年龄要求的,需要上传身份证明,有学历要求的需要上传相应的学历证明。系统中如有可行性报告、预算说明书等相关模板,请务必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逾期将不再受理。
2、在完成网上申报的基础上,为方便项目的评审,请各位申请者将匿名申报书(WORD版)和匿名支撑材料(PDF版)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例张三-申报类别(匿名).doc、“张三-申报类别佐证材料(匿名).PDF。匿名申报书请勿出现申报人、参与人等信息,匿名电子版支撑材料也请隐去带有个人及参与人的所有信息及图片,否则不予参评。
3、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在完成科技厅成果的要求的基础上,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详见附件),并填写项目协议书(以“姓名-协议书”命名)并发送到科技处邮箱。例“张三-协议书”。
四、有关要求
1.关于注册账号。首次申报的用户需网上注册二级用户(项目申报功能)账号,注册完账号后,请联系科技处激活。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后续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2.关于限项。我校限报2项。
3.关于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鼓励45岁以下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4.关于申报限制。项目负责人无在研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央引导资金项目。有上述在研项目,但在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日前,已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并经初审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可以申报项目。若后续项目验收不通过,不予立项。
应急攻关类、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但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5.各负责人对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有关要求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负责。
6.其他要求。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起始时间应在国家2023年度中央引导资金预算批复之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项目支持额度60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泽凌13050292170(82170)
白媛18341473959
邮箱:lkykjc@163.com
附件:
1.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2.辽宁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成果业绩表(2019版)
3.辽宁科技学院纵向计划项目立项协议书(修订版)
科技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