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2年度项目分为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重点攻关项目:
1.依托我省高校学科范围广、科研资源充足等方面优势,努力攻克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建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食品安全、生态安全、航空航天材料及零部件制造、储能装置、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和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控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并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有一定经验,项目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通过科研团队的带动,形成独特优势;项目负责人应该至少具备10项以上的高等级科技成果。
3.项目必需依托教育厅级以上科研平台,项目的研究方向与平台建设方向保持一致。
4.项目负责人已具备该项目前期重要的研究成果发布中(检索论文录用、发明专利获批、人文社科类中文核心期刊录用等)。
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期检查时能够具备完成项目业绩的必要条件。
(二)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高校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引导作用,加强校际、校所、校企、校地合作,通过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引领辽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实质性企业合作基础,项目依托单位应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组织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技术合同,切实解决企业需求(开展过“四技服务”活动)。
(三)面上项目:
1.支持高校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战略性研究,聚焦重大、重点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 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2.项目负责人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可根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
(四)青年项目:
1.鼓励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校青年科研人员“敢打敢拼”,依托科研项目,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开展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研究学科以及脑科学、生命科学、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考古学、艺术史等领域创新性研究。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科研学术潜力,要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创新者、开拓者和奉献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讲师职称以下。
3.青年项目由学校审核、申报,省教育厅集中遴选。
二 、其他要求
1.申报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第一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第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及前期研究基础,自行拟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
3.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人员的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3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需要吸纳我校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不得超过9人。
4.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1.5万元/项,理工农医类项目资助金额3万元/项。重点攻关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3万元/项,理工农医类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5.第一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本次立项以下人员不准予主持申报:
重点攻关项目:(1)正高级职称教师;(2)主持有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在研项目的(不含校际合作项目)。
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1)正高级职称教师;(2)主持有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在研项目的(不含校际合作项目);(3)既往主持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以上(含2项)的;(4)既往主持过省科技厅或其它更高级计划项目的;(5)主持教育厅项目结题不足3年的。
青年项目:(1)主持有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在研项目的(不含校际合作项目)的;(2)既往主持过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以上(含2项)的;(3)既往主持过省科技厅或其其它更高级计划项目的;(4)主持教育厅项目结题不足3年的。
7.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学术承诺书。
8.学校优先支持方向
(1)优先支持研究方向及与其成果对学校硕士学位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业领域建设、学科团队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能起到明显支撑作用的项目。
(2)优先支持产学研紧密结合,有一定转化应用前景,有利于推动学校科技服务社会,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项目。
(3)优先支持教学一线教师,尤其是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主持或参与的项目。
(4) 优先支持具有自主创新性,有潜力承接更高层次科研课题,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的项目。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完成时限要求。项目要求原则上在正式下发批准立项文件起2年内完成(起始时间为9月20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下拨科研经费,并从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课题。延期结题的项目在该项目结题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2.各项目的教育厅结题标准见附件。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原则上需符合《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并填写项目协议书。
四、申报材料
1.《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书》(附件1)WORD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式一份。要求《评审书》和佐证材料不超过30个页码(含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评审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均以申请人的名字命名。
2.《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3.学术承诺书(附件3)以“申请人姓名-学术承诺书”命名,需要电子签名,电子版一式一份。
4.项目协议书(附件4)以“申请人姓名-协议书”命名,电子版一式一份。
5.项目简介(附件7)以“申请人姓名-项目简介”命名,电子版一式一份。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到科技处邮箱。
2.报送时间:2022年8月17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邮箱:lkykjc@163.com。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磊43164042 15241409633
赵泽凌 43164046 13050292170(82170)
5.每个项目的电子版材料不得超过7M。
附件:
1.《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书》
2.《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
3.《学术承诺书》
4.辽宁科技学院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立项协议书
5.辽宁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成果业绩表
6.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标准和校内结题标准表2022
7.项目简介
科技处
202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