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30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登记(青年奖、直报项目不需要成果登记),申报2017年奖励的成果登记截止日期为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校内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下午3点,同时提交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lky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或登录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查询。
详细信息及附件见办公自动化。